一汽轿车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次交易。

公告内容显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轿车”或“上市公司”)拟将拥有的除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及部分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入其全资子公司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轿车有限”),后将轿车有限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持有的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解放”)100%股权(以下简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合称为“标的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一汽股份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汽轿车称,2020年3月18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一汽解放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股东由一汽股份变更为一汽轿车。截至本公告日,一汽解放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0年3月19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轿车有限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股东由一汽轿车变更为一汽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轿车有限已成为一汽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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