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媒体报道,在交通运输部举办的定期新闻发布会上,交通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表示,据统计,通过新一轮收费调整,全国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进一步下调,高速公路车辆总数平均下降75.3%。

其中,二类至六类卡车的平均受益频率将分别达到65.6%、64.6%、66.7%、71.4%和82.4%,包括大部分快递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据了解,在今年年初,全国高速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将主要使用ETC进行高速收费。同时,货车也由此前的称重收费变为按轴收费,并且超重货车将无法驶上高速。其中涉及有货车高速通行费率的变化,但收费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此外,经过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门,根据各地2018年和2019年公路实际交通量和车辆货物平均总质量进行测算和调整,要求各地在测算和实施过程中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确保在同等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的总负担,各省(区、市)的货车通行费总收入不相应增加;

二是确保每种类型车辆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付通行费不大于基于重量的收费的应付通行费。意味着货车在标准装载状态下,其高速通行费不能增加。

三是新标准的反算吨位应小于2018年和2019年的加权平均总质量,并且至少60%的频率车辆受益,即在实际交通量中,至少60%的通行费在超过60%的时间内少于收取重量时的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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