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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江苏南京一酒店在相关单位举办48人会议后倒掉了43瓶已经开封的矿泉水,且未在醒目处张贴反浪费标语,被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引发网友热议。当日下午,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涉事酒店已整改完毕,也关注到网友对此事的相关意见。他们表示,希望以这个案例为起点,把反浪费的工作全面抓起来,加大宣传的力度。(据红星新闻)

此事一经媒体报道,很快引发网友、社会各界的热议。

这家酒店被处罚,事实依据是酒店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标识,酒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饮用水浪费的提示,而相应的法条依据是《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显然,当地市场监管局的判罚有法理依据,非常恰当。

眼下,瓶装水已成为各类会议的“标配”,但是,会议瓶装水浪费严重,“会一散,扔一半”现象屡见不鲜。据专家保守估计,我国每年在会议场所浪费的瓶装水有上千万瓶。虽然一瓶水不多,可千万瓶加在一起呢?由于我国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此,即便浪费一滴水都很可惜。酒店因丢弃43瓶未喝完的饮用水被罚,无疑是一次珍惜水资源、反对食品浪费的生动法治课。从“半瓶水”入手制止浪费并非小题大做,那些对浪费熟视无睹的陋习需要大加挞伐,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防止会议瓶装水浪费,除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外,一方面,可以借鉴餐饮行业“光盘行动”的举措,在会场设置“光瓶行动”“喝完每一瓶水”等宣传标识,提醒每一位参会者节约用水;另一方面,生产企业和酒店可以尝试饮用水“大瓶换小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

当然,作为参会者,对于开会时喝不完的瓶装水,要养成带走的习惯。通过大家共同努力,让更多人主动参与到反浪费的行动中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反食品浪费才能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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