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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正是春耕安全生产的关键期。日前,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长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把防风险、保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保证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安全。连日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投身春耕现场,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构建起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为春耕生产系上了“安全带”。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常态化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推进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农机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农机执法机构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公开农机生产安全救援电话,落实县(市)区有“普法宣传队”,乡(镇)有“服务救援队”,村(屯)有“提醒督导队”的要求。

春耕期间,我市将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加强清晨和傍晚两个时间段的监管,坚决杜绝农机违法载人、客货混载、超载超限运输,以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隐患问题。严禁拼装车、改装车上道行驶及生产作业,对于重点检查事故多发的国道、乡村道路等公路交叉地带,将严防拖拉机等农用车辆引发交通事故。

对于无牌无证农机的治理,我市将继续完善“无牌无证”农机台账,全面推行农机“保险编码牌照”,充分借鉴九台区、农安县、德惠市等地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无牌无证”农机办理保险、发放“保险编码牌照”,投保的机械可在本乡镇街区域内通行。各县(市)区、开发区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国省干道检查力度,坚决管住“无牌无证”农机上路行为,同时鼓励老旧机械报废更新,减少无牌无证农机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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