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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韩国检方对涉嫌贪腐的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提起公诉。

据韩联社22日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败调查一部和三部当天以犯有《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的渎职罪和受贿罪,以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关系回避法》、《防止腐败法》、《关于管制隐瞒犯罪所得的法律》的罪名,对李在明进行不捕直诉。

据检方介绍,李在明涉嫌在其2010至2018年城南市长任内作为京畿道慰礼新城、大庄洞新城项目的最高决策者批准了有利于民营企业的项目盈利模式,给城南市开发公社造成489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5.77亿元)的巨额损失。他还涉嫌通过亲信向民营企业透露城南市和开发公社的内部机密,使之获取7886亿韩元的高额利益。

此外,检方指控李在明于2013年11月在慰礼新城开发项目中向民企提供内部信息,不当获取211亿韩元。检方还指控李在明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9月期间收取四家民营企业提供的赞助133.5亿韩元,作为代价,为其提供了建筑许可或土地用途变更等便利。

这是尹锡悦政府成立以来检方第二次起诉李在明。去年9月,检方曾以涉嫌在总统选举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为由起诉李在明。

自韩国总统尹锡悦上台后,李在明陷入检方调查风波。今年1月,李在明在被检方传讯时表示,“真相只能在法庭上大白,我从未打算享受特权,清白无辜,无需退避,我将堂堂正正地申辩。”在结束调查后他又向媒体表示,他感觉检方不是在办案,而是在搞政治。“检方并不是为了查明真相而进行调查,而是以起诉为目的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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