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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冠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1月7日表示,为降低疫情对居民健康和机构运作的影响,配合国家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应变协调中心制定了《过渡期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原则》供个人和家庭、部门、机构和企业参照执行。

根据这一原则,1月8日起,个人无须在澳门健康码上作健康申报,澳门健康码将停止红、黄码功能,场所也不应要求进入者出示澳门健康码;若非特别需要,不得要求无不适症状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士进行新冠病毒检测;至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的工作人员,尤其是负责接待或服务公众或照顾老、弱、病人士者,可安排接受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检测。

在重点场所方面,包括医疗机构、社会设施、非高等教育场所,除一般场所的要求外,应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持续优化各项防控措施,并积极做好相应的准备,以应对未来周期性出现的疫情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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