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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宁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32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1.59%,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整体看治理进展不平衡,既存在山区和川区差异,也存在山、川内部不均衡。一些地方项目规划不精准,存在工艺技术脱离实际搞“高大上”、 工艺路线多样、处理规模“大马拉小车”和选择出水水质标准不精准,治理设施建设“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没有与生产、生活、生态紧密结合,统筹考虑资源化利用等问题。有的地方相关部门“各自为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不少地方尚未实现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智慧化运营,没有建立起“谁受益谁付费”机制。

笔者近期在主题教育中以“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调研内容,通过采取总体成效评估分析、随机抽样调查、开展项目排查整治、典型经验总结推广、问题区域现场督办等多种方式,深切感受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重道远,必须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山川差异、城乡有别、实事求是、经济实用的原则,以生态化治理、资源化利用、社会化融资、市场化运营、智慧化监管为导向,抓增量、保存量、提质量,确保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运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融资开拓有新突破。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各地特色产业和优势资源相融合,主动向市场融资,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投入力度,实现农村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双赢。

提质增效有新成效。开展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非正常运行处理设施分类改造,通过填平补齐、完善配套、管网连接、智慧化改造等措施,推动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整县推进有新格局。强化规划引领、试点示范,促进县域内资源的优化整合,整县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打造整县推进典型示范。

制度建设有新进展。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库审核规则程序、验收制度标准、考核监管制度,督导运维单位建立和完善运行维护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资源化利用有新提升。要与农业生产、农村庭院经济、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景观紧密结合,统筹考虑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

资金保障有新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已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的地区,稳步推行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谁受益谁付费”的运行资金保障机制。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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