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包”已经成为当前网友必不可少的聊天神器,如果话题突然尴尬或者冷场,一张表情包则能够很好的化解“危机”,使聊天继续畅快下去。而且,没有聊天话题的时候,两个人斗图也是一个不错的消遣方式。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表情包往往来自于网友制作,其中不少是“明星”的肖像合成而来,那么使用这些表情包聊天斗图时,会不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呢,用不用承担法律风险?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解释道:用明星肖像制作表情包,当然算作侵犯他人肖像权,如果人家不追究当然没有问题。

但是要是人家不同意追究,则算是完全侵犯肖像权。特别是再拿这些表情包出售盈利,更算是侵犯肖像权。

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侵犯肖像权也做出了详细解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无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侵害他们的肖像权。

此外,对于个人声音的保护,也存在侵权风险。杨立新解释道:自然人的声音存在声纹特征,两个人不可能会有一模一样的音色。

同时,自然人的声音还有经济价值,个人的一些特征,应用到市场经济里面之后,会产生经济利益。

据民法典规定,声音权属于一种独立的新型人格权。如果一些达人通过模仿他人的歌唱声音,来进行表演、搞笑,这些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把模仿他人声音,应用在经营领域的时候,这就属于严重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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