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而今天的长春,农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一个重要的信号是,分散的土地正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方式,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众多合作社上演的“田保姆”“股份制”双赢的故事,为这个转型做了一个又一个生动注脚。

土地集约,让现代农业如沐春风。我们迎来的是农业机械升级的惊喜、生产模式的更新、新技术的落地生根、农民的增产增收。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比例超过57%。大面积全程机械化、黑土地保护花样翻新,让这个春耕季跑出了“加速度”,跑出了高质量——当“小农经济”的限制被打破,“大农业”的雏形、轮廓便开始显现。

土地集约,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以种植大户、合作社乃至合作联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正成为我市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主力军”。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2.4万余个,家庭农场已发展到1.1万余个,态势蓬勃强劲。而传统的小农户经营方式开始退出舞台。事实上,近些年来,我市各类强农惠农政策也在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他们在黑土地上大显身手。

土地集约,让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不再是单打独斗的小农户,而是以全新的方式参与农业生产,是集体经济的合作者,既有了决策权,又能从合作社的盈利中获得收益,在这个层面上,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达成了统一。农民的归属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甚至,他们可以走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到更广阔的领域就业、创业,实现社会角色的转换。

回答“如何种好地”之问,土地规模经营是重要答案,但规模应该是适度的,形式也该是多种多样的。我市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差异很大,土地集约规模也应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能搞“一刀切”,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分散经营基础上发展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可或缺。于是,我们看到,“田保姆”提供服务,农户按需下单,从流转、托管,到入股、代耕,形式百花齐放。实践证明,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服务,也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在土地集约的实践中,我市近些年在积极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农民不断探索推进土地集约的新形式,加快构建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服务小农户、提升小农户,让农业更有奔头、更有希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搞副业,多渠道增收……这在我市农村早已不是新鲜事。广袤的田野上,农业经营方式正由分散家庭经营向专业化、合作化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

长春现代农业发展将因此翻开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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