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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7日下午,韩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就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的拘捕同意案进行表决。
韩国检方于本月16日以涉嫌渎职罪、贪污罪、受贿罪提请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由于李在明是现任国会议员,享有会期内未经国会同意不受逮捕的特权,法院对议员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须经国会表决同意。法院于17日向检方发送了关于报请国会许可拘留李在明的申请书。经法务部呈请总统尹锡悦批准,这份申请书于21日送达国会,并于当天在国会全体会议上报告。
拘捕同意案于2月24日报告至国会全体会议,若要获得通过,在职的299名国会议员必须有过半出席,且出席议员必须过半数投赞成票。据韩国国会方面发布的消息,当天的投票结果为139票同意、138票反对、9票弃权、11票无效,因赞成票未达到半数而被否决。(总台记者 张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