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房租的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后有工作,在城市工作,从外地到主城区工作,但是直系亲属在主要城市地区有住房救助能力的除外。
一、稳定的工作是指:
1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主城区退休人员;
4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二、无房是指: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有无私拥有的产权房(私有产权房包括未取得产权证已签订合同的房屋),且未租住公房或廉租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户籍人口。
三、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套房屋的,将房屋建筑面积一并计算;家庭人口按登记人口计算。
四、住房援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的父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重庆公租房如何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由家庭、单身人士和多人申请。
(1)家庭申请,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且其配偶有法律支持、赡养和扶养关系
关系中共同生活的人是共同申请者。
(2)如果是单人申请,我就是申请人。未婚人士、离婚或丧偶的无子女人士、独自在城市工作或独自在渝工作的人士可以作为单身人士提出申请。
(3)多人合租的,承租人人数不得超过3人,承租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其中一人认定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多长时间
1、受理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申请点应提交受理,提交公租房申请表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并出具受理证明。
2、初审:初审机构应当自受理, 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完成初审。通过初审的提交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的审查;未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取消资格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不合格的话,书面通知申请人取消资格并说明理由。
4、公示: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公示对象有异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将受理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