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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据快查App显示,3月1日,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被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3)内0303执152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99.55万元。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为2.6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江飞,经营范围含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聚氯乙烯、水泥、电石、氢气,制氢、储氢、氢液化和加注氢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技术咨询,加氢站的设计、施工,制储氢、氢液化、加注氢业务,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据了解,该公司为鸿达兴业全资子公司。鸿达兴业此前公告称,其2023年2月2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鸿达兴业集团通知,获悉鸿达兴业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申637号],广州中院已裁定受理鸿达兴业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