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发票有几种?

地方税发票票证有9大类22种,具体票证种类如下:1.发票换票证;2.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地税);3.地税局委托代开专用发票;4.业户营业汇总凭证;5.运输装卸专用发票;6.国际海业运输专用发票;7.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8.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9.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10.出租汽车专用发票;11.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12.保险业专用发票;13.金融业专用发票;14.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15.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16.服务业定额发票;17.服务业专用发票;18.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19.医疗服务收费专用发票;20.保险中介服务发票;21.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22.转让(销售)房地产专用发。

在收到发票购买上限之前,不会指定每月的收件人数。一次征收的数量是当时税务局核定数量的上限。外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纳税人来本市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需要领取和购买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按照领取和购买发票的票面金额和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注销发票。如果发票按期还清,则解除担保人的担保义务或退还保证金。如果发票没有如期付清,担保人或保证金将承担法律责任。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可以每月收取,但不能超过税局,设定的发票号码上限,车票将根据您上次购买的发票的使用情况出售给您。一个月拿一次上限,这个月拿不到。如果没有拿到上限,用了之后还是可以拿到普通发票的。一般每个月用完发票都会收到。在您收到发票购买上限之前,每月收件人数没有具体规定。一次征收的数量是当时税务局核定数量的上限。发票用完了才能收,要看当地税务局的规定。

广州地税发票有几种面额?

定额发票是税局,专门印制的,不需要填写,发票金额固定。企业年应纳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工业年应纳税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定额发票。定额发票有11种面额,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元、10000元。固定发票清单用于匹配,纳税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使用。

但是,免税发票不能再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3.发票的使用……(7)从2016年5月1日起,地方税务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已收到当地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和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以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为2016年8月31日。

那么到这里我们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和广州地税发票有关的问题也就结束了。不过看到这里想必大家也知道这个地税发票现在已经停止使用了。所以大家仅仅只用做了解即可,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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