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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晶4月21日公告,公司于4月21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股票自4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号)。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20年12月修订)》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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