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共同制定印发《合肥市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管。

《方案》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同时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

《方案》明确,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对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我市将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结合属地实际,对辖区内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依法从严查处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从重处罚。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适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形成高压态势和有效震慑。

此外,我市还将强化广告管控与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协同,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对其相关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广告管控与媒体管理的协同,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行业管理及互联网信息管理的重点内容;强化国有企业等单位所属广告牌和广告位的管控,杜绝铁路、地铁、公交车、国有厂矿单位以及公交站台所属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发挥社会共治效果,支持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利用居民小区门禁、道闸、楼宇电梯、公示栏等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

据统计,自“双减”实施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校外培训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校外培训广告违法案件62件,罚没款78.33万元。(记者 方娟 柴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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