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难免会畅饮几杯,但是如果喝酒了还开车,很有可能会在“里面”,把剩下的年过完。

据媒体报道,2月13日(大年初二)晚上9时20分,杭州交警建德大队新安江中队接到报警,有司机称自己发生了追尾事故。

交警赶赴现场后,发现一辆红色的三菱汽车追尾了一辆黑色的奔驰S350,红色车的前脸损伤较大。

交警还发现,报警司机钱某身上有较大的酒气,现场对钱某进行酒精检测,测得呼气结果为97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钱某交代,当天去亲戚家拜年并且喝了酒,然后亲戚让钱某留宿。钱某先是答应,后来又自行离开,然后就在路上发生了追尾事故。

追尾的黑色奔驰为S350,车内有一位女司机和一名男乘客。女司机发现钱某酒驾,责怪钱某“喝酒不能开车你不知道嘛?现在才知道害怕,我看你是不要命了”。

然后女司机准备报警,但是钱某央求不要报警,他害怕再次被查出醉驾。三年前钱某就因为酒驾被查过。

随后,三人把事故车推至路边,开始谈起了价钱。女司机给钱某两个选择,要么给她20万,要么把他的车买下。

但是钱某酒醒后,才发现他追尾的是一辆奔驰S350,市场价90多万元,不管是哪一个选择,他都承担不起。经过了大半个小时的谈判后,女司机不肯让步,于是在事故发生了1个多小时后,钱某气急败坏的选择自己报警。

据悉,钱某今年42岁,建德人,驾龄十多年。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黑色奔驰车的估计车损9万元,钱某自己的红色小车估计车损8千元,将全部由钱某承担。同时,因危险驾驶,钱某将被公安机关处刑事拘留7日,并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次事故也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果因为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事故中的所有责任与经济赔偿,都有司机本人承担。同时,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