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我省近日对黄河、汾河流域“清废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这也标志着我省黄河、汾河沿线“清废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此次“清废行动”中,我省将按照生态环境部“遥感排查—分批交办—地方整改—专家帮扶—遥感再看”的工作模式,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借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经验和模式,全面对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开展排查,建立问题管理台账,第一时间做好现场核查工作。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分别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整改目标、措施、要求和时间节点及责任单位(人)。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我省将成立黄河流域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沿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河流域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实施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做到无缝隙、全覆盖、无遗漏,依法严惩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同时成立督察验收组,跟踪核实整改效果。(记者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