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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于28日召开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下发了《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政数局相关负责人,就该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具体内容作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全省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其中,省政数局着眼政务环境,在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支撑能力,强化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21条具体落实举措。省司法厅着眼法治环境,在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形成行政执法体系、优化司法体系、打造服务体系等方面,细化了23项重点任务。省市场监管厅着眼市场环境,在准入准营环境、竞争环境、创新环境、发展环境、信用环境和监管环境等方面,提出38项重点任务。省发改委着眼要素环境,在用地、用能、人才和用工、资金、技术、数据、税费等方面,提出100条政策举措。
围绕这4个建设工程,各部门提出的政策举措,都是市场主体急需和急缺的,这些政策的落实,有助于增加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下一步,各部门将通过强化政策扶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统筹协调、加大政策宣传等,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