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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辽宁省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文件提出,建立省内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通过辅助服务市场收益,引导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储热等调节电源投资建设。规范开展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完善价格传导机制,拉大峰谷价差,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实现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建立省内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同时启动、独立运行、有序衔接、分开结算。设计用户可调节负荷参与辅助服务交易品种,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和多能互补协调运营,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
拓展交易品种,引导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充分激发和释放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完善电力市场价格规则,发挥电力市场价格引导作用,提高省内电源顶尖峰发电能力、新能源发电消纳能力,有效平衡电力供需。逐步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规模,推动全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
引导煤电、气电等可调节电源合理布局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有序开发,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采取共享储能等方式,落实项目并网配套调峰措施。新能源发电配套储能装置、送出工程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实现源网协调发展。
建立省内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探索容量补偿机制、容量市场、稀缺电价等多种方式,保障电源固定成本回收和长期电力供应安全。通过辅助服务市场收益,引导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储热等调节电源投资建设。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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