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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山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对外发布。
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9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5%,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
减污降碳将突出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为此,我省将实施12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工程,包括:全面关停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以及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其他焦炉;首批重点推进国电湖东、晋控同热三期、晋控阳光二期、华能山阴、中煤大同、国能太原6个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建设;实施山西中部城市群散煤清零工程;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及周边20千米范围内的钢铁、焦化企业率先实施深度治理;以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孝义经济开发区、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钢铁、焦化产能集中的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等。
方案明确,各市要结合各自产业特点,至少选择10家重点企业进行减污降碳试点。到2025年,全省要力争推动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