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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2023年首批市场化并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风芒能源”)
根据《通知》,当前已录入前期库的项目均可参与本次申报。
支持驻豫煤电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按照国家“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驻豫煤电企业申报项目支持力度,原则上“应报尽报”,不限申报个数,鼓励驻豫煤电企业优先采用已下达的灵活性改造对应新能源建设规模组织项目申报,力争年内将所有建设规模配置到具体项目
引导项目均衡布局。考虑到河南省风光资源分布较为均衡,为避免项目扎堆,加剧电网消纳矛盾,增加项目落地不确定性,各省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应统筹考虑项目布局,除驻豫煤电企业申报项目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外,原则上单个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引导项目均衡布局,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进一步落实“增存挂钩”。强化动态考核,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并网率、组卷率高的市县参与本次申报。平顶山、南阳、焦作、商丘4个存量项目较多且进展滞后明显的省辖市,除驻豫煤电企业申报项目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外,原则上全市最多申报3个项目。分批分期建设的存量项目,待已列入开发方案的容量完成土地组卷后,再进行后续申报,压茬推进。
根据《通知》,省电力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按照“能接尽接”原则,以合理的经济成本,保障尽可能多的入库项目及时列入年度开发方案,早日建设。
《通知》还表示,加大对新能源装备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结合地市发展意愿,对市企深度合作、产业项目进展较好的新能源装备龙头企业,申报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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