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什么?
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持有人根据公司章程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被允许转换为其他种类债券的优先股。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份公司的可转换股票是从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者从某种优先股转换为另一种优先股。
实际上,可转换优先股是优先股股东在一定时间内拥有优先股或专用普通胶的公司选择。由投资者决定是否将其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当公司利润较大且有所增加时,优先股股东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转换比例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优先股。从而从中获取利润。当公司盈利能力不好时,可以不转换。但仍有优先股,从而获得固定的股息收入。
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条件是什么?
某些条件一般包括转换权限、转换期限、转换条件、转换内容和转换程序等。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发行人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和回购优先股的条件、价格和比例,转换期权或回购期权可由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行使。
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的,必须全额支付所欠股息。但商业银行发行的优先股的补充资本除外。回购优先股后,已发行优先股的总数应相应减记。
可转换优先股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1、在清偿顺序上,可转债比优先股优先偿还。
可转债属于次等信用债。按偿还顺序,与普通公司债、长期负债具有同等追索权,但排在公司债券之后。先于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普通股。
2.股东权利也有差异。
可转换债券行权后,投资者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与优先股相比,他们拥有投票权,并参与公司的决策。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没有表决权。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享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