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国务院方面确定将出台“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这也令大家期待的医保卡全家共用政策得到极大的肯定。

但是,随之就有#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消息不实#等话题一度登上热搜榜,也令许多网友表示摸不着头脑。

对此,4月22日国务院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且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文件中提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与“社保”并不是一个概念,这是医保部门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的一个账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和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的医保费。

简单来说,这个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仅仅是社保当中的医保部分,是公民和企业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账户,而此次提出家庭共享的也仅限于此部分账户余额。

按照国家关于“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保卡实名就医、购药,并妥善保管本人社保卡,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如果使用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涉案人员将被医保行政部门处以骗取金额的2-5倍的罚款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分用途,避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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