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自2022年起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该工程资助对象为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普通本科学校、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材料查验、家庭巡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户籍、学籍、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通过社会化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提供的银行账户。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0.6万元,期间仍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县财政通过地方福彩公益金予以支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