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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53岁汤大姐和老伴花200万元自建“养老”别墅,招募陌生人“抱团养老”引发关注。“养老”别墅有三层楼,一共10个房间,是全村唯一有电梯的别墅,汤大姐打算出租其中的6个房间,每个房间每月收取1500元房租,水电费均摊,由汤大姐自己来负责饮食。汤大姐表示,招募室友,平时大家互相有个照应,儿女也不用牵肠挂肚。(据红星新闻)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和生活方式转变,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抱团养老”作为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深度融合,可谓公共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不过,因为“抱团养老”牵涉房租费用、生活习惯及抱团成员的公约制定等各种复杂问题,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成本低,是“抱团养老”的突出优点,“抱团养老”能实现老年人之间的低成本互助,机制灵活、操作方便,还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不过,对抱团互助型养老模式的管理,至今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问题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供遵循,这为“抱团养老”埋下了一些隐患。从长远来看,如何整合更多城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如何为农村社区的“抱团养老”模式提供体系化、制度性支撑,还需进一步研究。
换言之,还需将“抱团养老”揽入公共服务的“怀抱”。首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必要将“抱团养老”模式纳入公共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政策扶持和精神关爱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设施建设,强化农村社区公共医疗服务保障,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为老年人提供亲情抚慰。值得强调的是,要推动“抱团养老”模式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开展常态化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优、奖励等,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