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湖南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征集工作的通知。
此次征集的产品应属于新能源汽车(含智能网联汽车)的关键环节,包含新能源汽车“三电”(电机、电控、电池)系统成套设备,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感知系统:摄像头、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红外线夜视雷达;决策系统: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系统、车规级芯片、操作系统、计算平台;执行系统:线控制动系统、线控转向系统、线控油门;其他:车用高压线束、车用高速、高压连接器、车用高压元件、汽车/电池热管理、车用微电机、EPS电机、智能座舱、车载设备和车路协同设备、V2X通信系统、云平台),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膜电极、双极板、碳纸、催化剂、高低压转换器、空压机、氢循环泵、增湿器、氢气减压阀、储氢瓶、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系统),充(换)电成套设备等领域。
【资料图】
根据相关政策,在本省生产并被纳入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含车规级芯片)相关产品,企业年度销售额合计超过1000万元且同比增量超过50万元的,按相应产品年销售额增量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本省生产并被纳入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的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充(换)电成套设备,年度销售额合计超过1亿元且同比增量超过500万元的,按相应产品年销售额增量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关于开展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2〕60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产品方向
1.产品应属于新能源汽车(含智能网联汽车)的关键环节,包含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成套设备、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充(换)电成套设备等领域(参考附件1);
2.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附加值,属于重要零部件;
3.新能源汽车(含智能网联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对该产品需求量大。
二、征集主体
1.省内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2.省内新能源汽车(含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
3.省内充(换)电成套设备生产企业。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工信局组织辖区内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填报《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填报表-整车生产企业填》(附件2),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含充(换)电成套设备生产企业)填报《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配套件清单填报表-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填》(附件3)。
2.请各市州工信局对企业申报的清单进行认真研究,择优推荐,于7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省工信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志理,0731-88955383;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新能源汽车(含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品细分领域
(供参考)
1.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电机、电控、电池的成套设备)
2.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感知系统:摄像头、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红外线夜视雷达;决策系统: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系统、车规级芯片、操作系统、计算平台;执行系统:线控制动系统、线控转向系统、线控油门;其他:车用高压线束、车用高速、高压连接器、车用高压元件、汽车/电池热管理、车用微电机、EPS电机、智能座舱、车载设备和车路协同设备、V2X通信系统、云平台)
3.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膜电极、双极板、碳纸、催化剂、高低压转换器、空压机、氢循环泵、增湿器、氢气减压阀、储氢瓶、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系统)
4.充(换)电成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