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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海电力发布公告称,经公司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批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拟合计出资3.5亿元与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融和”)分别成立电投融和(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电投融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电投融和(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2500万元,股权占比65%;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7500万元,股权占比35%。江苏电投融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2500万元,股权占比65%;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出资17500万元,股权占比35%。
上海融和以及江苏融宁成立后,将以落实“双碳”战略为依托,以清洁能源主业为发展方向,各股东方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效益优先、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资源、技术、人才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退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共同推动上海融和以及江苏融宁清洁能源项目高质量、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