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源税税率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资源税现行计税基础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产品的销售人员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内容如下: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出售的,销售数量为应纳税数量: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还做出了以下具体规定: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者转移数量的,以应税产品产量折算的数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例为计税数量。

2.原油中重油、高凝油、稀油的划分不清或难以划分的,均按原油数量计税。

3.对于煤炭,如果在连续加工前不能正确计算原煤的转移和使用量,可以根据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的销售额和自耗折算成原煤的金额作为应纳税额。以原煤洗选为例,洗煤综合回收率计算如下:综合回收率=(洗选原煤后的品位产品数量洗选原煤数量)100%。

4.对于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原矿,如果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转移使用的原矿数量,可以按照选矿比例将精矿折算为原矿数量作为计税数量。选矿比计算公式如下:选矿比=精矿量消耗原矿量。

5.纳税人用自产或者自用的液体盐加工企业固体盐,按固体盐的数量进行征税,加工的固体盐的数量为应纳消费税额。纳税人用购进的液体盐加工成组盐,加工成固体盐所消耗的液体盐,允许抵扣税款。

二、资源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就资源而言,它的范围很广。目前,中国的资源税只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包括:

1.原油。原油是指提取的天然生物原油,不包括中国人工油。

2.天然气。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不包括煤矿临时生产的天然气。

3.煤。煤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和其他国家煤炭企业产品。

4.其他非金属矿指原油、天然气等非金属矿。

5.黑色金属矿。

6有色金属原矿。

7. 盐,包括固体和液体盐(卤素)。这里我们所说的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含有具有一定质量浓度以及氯化钠的溶液,是生产碱等产品的原料。

以上就是资源税税率的相关内容。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很多资源都是需要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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