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苟扣工资、拖欠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劳动者的权益很难保障,有时在讨薪过程中钱要不到,还有可能会遭到人身安全的威胁。近日广西柳州,一名钢琴女教师在办理离辞时,工资被扣到只剩十块钱,在索要扣款凭证时被老板打到住院后续。

被打伤女教师韦女士是一名钢琴老师,她在2017年应聘为启乐艺培的兼职老师,因去年10月份接到了降低课酬的通知,于是韦女士决定辞职。

可是在办理辞职相关手续和结算课时费时,给她的一张考核单,让韦女士无法接受,因为工资被老板扣到只剩下十块钱。韦女士说原本自己是可以拿到3千多的工资,然后被启乐艺培的负责人巫某一次性扣完,最后就只剩下十块钱给我。

工资为什么会被扣完?巫某给韦女士的解释是,私带学生扣1000、造谣机构运营名声扣1000,然后私下停课或衣衫不整又扣一千多,这样算下来韦女士的工资确实就只剩下十块了。

面对巫某的各种罚款扣钱,韦女士肯定不会接受,便当场向巫某索要考核扣款凭证。可巫某无法取证,反而激怒到了他,于是巫某拿起凳子直接砸向韦女士的头,还嚣张地称:告诉你,我付得起医药费。韦女士的头当时被凳子砸得头破血流,还昏眩了几秒钟。受伤的韦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全身多处受伤,左手食指骨折,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打人事件发生后,韦女士向巫某要求10万作为赔偿。对于韦女士要求的10万陪偿,巫某表示这事公安机关已经给出了定论,动手打人自己做错了,希望通过司法公平公正的解决这个事情,按事实赔偿,赔付42900元而不是韦女士要求的10万。

嫌疑人巫某,因打人致人受伤,在去年11月底,已被鱼峰警方处于行政处罚,拘留7天、罚款200元。另外将根据法律规定在被害人,伤势恢复后对其伤情进行签定评估,待伤情鉴定及评估结果出具后,再进行下步处理。

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竟然把人打骨折了,巫某也为自己打人的行为受到了惩罚,行政拘留7天和罚款200元。

很多网友看到这样的处罚结果,认为判罚巫某太轻了,法律条款规定对于巫某这个判罚,是合理、合情的。但是对于女教师而言,影响的可能是终身的事业,也许这位女教师以后再也弹不了钢琴,而这位老板的暴行,可能毁掉的是人家一辈子吃饭的饭碗。

其实在生活当中,这样的事件偶尔都会出现,但是在对待事情的时候,很多网友都会出现不同的看法,有时还特别的埋怨。其实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合法的就一定合情合理吗?反过来,不合法的就一定不合情合理吗?这也是我们一直在纠结的问题,毕竟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是依照法律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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