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政府网最新获悉,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保障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向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起草了《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7日。
关键词:票务
乘坐轨道交通 实行一人一票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凡进入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各车站(含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的人员,均应当遵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本守则等相关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跨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乘客凭有效车票乘坐轨道交通,实行一人一票制,进出站应当使用同一张车票,确保乘车记录完整。每次乘坐城市轨道交通从进闸到出闸的有效时限根据线网允许的最远乘车里程、列车速度、乘客候车以及换乘所需的合理时间确定,具体由运营单位在各车站公示明确。超过有效时限的,除应当缴交当次车程费用外,还应当缴交超时车费,但因运营中断等特殊原因造成的除外。
关键词:乘车
每位乘客行李总重量不超过公斤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出行,对于什么条件的儿童可以免票?根据征求意见稿,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以下简称学龄前儿童)乘车,超过两名的,应当按超过人数正常购票乘车。身高超过1.3米但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免费乘车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征求意见稿提出,高龄老人、学龄前儿童、醉酒者、精神病患者、突发病人、残障人士、行动不便者以及其他需要帮助人士搭乘城市轨道交通时需由至少一名健康成年人陪同,确保以上乘客安全搭乘城市轨道交通。高龄老人、残障人士、行动不便者等其他需要帮助人士进出站无人陪同时,可以联系车站工作人员,以便获得相应的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李要求方面,根据征求意见稿,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乘车,无需另付车费。
关键词:安全
不得使用闪光灯、激光笔影响驾驶
为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和运营秩序,征求意见稿列举了乘客不得在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等区域或设施内实施的14种行为。其中包括: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插座,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擅自进入驾驶室、轨行区、高架和地面区间、地下区间隧道或车站控制室、设备用房或者其他有禁入警示标志的区域;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等投掷物品,使用闪光灯、激光笔等影响司机驾驶等。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在站内、楼梯、疏散通道等长时间滞留;用手触摸闸机扇门,通过闸机后在闸机通道停留或往返行走等行为,也是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禁止的行为。
关键词:环境
乘客不得躺卧、一人占用多个座位
在环境和卫生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乘客不得在车站、出入口、通道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实施9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例如,未经批准设点经营、乱摆卖、堆放杂物、停放车辆或者派发宣传物品;乱涂、乱写、乱画或未经许可悬挂、张贴物品;吸烟(含电子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在座位上堆放物品,躺卧、踩踏座位或一人占用多个座位;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或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这些近年来关注度较高的地铁乘车乱象及不文明行为,也被征求意见稿列入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之列。
关键词:应急
发生突发情况时应服从统一指挥
在应急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客流、调整列车运行方式等应急措施,乘客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发生突发情况时,应当保持冷静,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紧急疏散时按照疏散指示尽快到达安全区域,避免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
在疫情防控方面,根据征求意见稿,乘客应当积极配合运营单位依法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包括接受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鼓励经常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的乘客担任志愿者,及时报告运营安全问题和隐患,检举揭发危害运营安全、扰乱运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记者李传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