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运营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

作为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轨道交通正日益成为公众重要出行方式。制定并实施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政策对于加强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运营服务标准、提高运营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出台后将填补佛山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上的制度空白,高度契合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当前发展阶段。

《规范》共七章四十条,对运营单位确定行车计划、场所管理、受理乘客投诉等提出明确要求。

在行车管理上,《规范》规定运营单位应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全天运营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因考虑佛山区域部分有轨电车客流量较少,允许有轨电车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运营时间。

在场所管理上,考虑佛山本地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出行需求,《规范》明确鼓励运营单位增设粤语播报功能。同时,要求在车站或列车上配备医药箱并确保提供的药品在有效期内,鼓励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

在监督管理上,《规范》指出,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公共卫生管理、投诉受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履行服务承诺,按时上报运营管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每年组织服务质量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向运营单位发放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要求运营单位定期开展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对入站乘客进行体温监测、加强站内和列车通风换气、督促工作人员和乘客佩戴口罩等。乘客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安全检查人员可以依法拒绝其进站乘车。

每名乘客携带行李不超过30公斤

此前,市轨道交通局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制定并修订《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但该守则仅适用于广佛地铁线,针对已投入运营的佛山地铁2号线以及有轨电车等,目前仍存在管理漏洞。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守则》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乘车凭证范围、票务管理、特殊人群乘车规定、可携带和禁止携带物品、乘客禁止行为、乘客责任与义务等。《守则》出台后将加强乘客行为的规范管理,保障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

儿童乘车方面,规定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乘车,其中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也可以免费乘车,免费人数上限为两名。

行李标准方面,规定每名乘客可以随身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乘车。

有关禁带物品和进食问题,《守则》规定禁止携带活禽、宠物及其他动物乘车,但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以及有识别标志、持有效证件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只除外。同时,基于安全考虑,禁止携带自行车、电动类车辆(含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进站乘车,但使用完整包装且符合可携带标准的折叠自行车、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禁止在列车内进食,但婴儿、病人除外。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信函:寄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运营监督与执法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注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字样(记者周龙凤)

佛山地铁运营新规对乘客随身携带行李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图/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

全天运营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

作为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轨道交通正日益成为公众重要出行方式。制定并实施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政策对于加强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运营服务标准、提高运营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出台后将填补佛山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上的制度空白,高度契合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当前发展阶段。

《规范》共七章四十条,对运营单位确定行车计划、场所管理、受理乘客投诉等提出明确要求。

在行车管理上,《规范》规定运营单位应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全天运营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因考虑佛山区域部分有轨电车客流量较少,允许有轨电车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运营时间。

在场所管理上,考虑佛山本地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出行需求,《规范》明确鼓励运营单位增设粤语播报功能。同时,要求在车站或列车上配备医药箱并确保提供的药品在有效期内,鼓励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

在监督管理上,《规范》指出,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公共卫生管理、投诉受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履行服务承诺,按时上报运营管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每年组织服务质量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向运营单位发放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要求运营单位定期开展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对入站乘客进行体温监测、加强站内和列车通风换气、督促工作人员和乘客佩戴口罩等。乘客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安全检查人员可以依法拒绝其进站乘车。

每名乘客携带行李不超过30公斤

此前,市轨道交通局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制定并修订《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但该守则仅适用于广佛地铁线,针对已投入运营的佛山地铁2号线以及有轨电车等,目前仍存在管理漏洞。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守则》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乘车凭证范围、票务管理、特殊人群乘车规定、可携带和禁止携带物品、乘客禁止行为、乘客责任与义务等。《守则》出台后将加强乘客行为的规范管理,保障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

儿童乘车方面,规定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乘车,其中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也可以免费乘车,免费人数上限为两名。

行李标准方面,规定每名乘客可以随身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乘车。

有关禁带物品和进食问题,《守则》规定禁止携带活禽、宠物及其他动物乘车,但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以及有识别标志、持有效证件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只除外。同时,基于安全考虑,禁止携带自行车、电动类车辆(含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进站乘车,但使用完整包装且符合可携带标准的折叠自行车、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禁止在列车内进食,但婴儿、病人除外。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信函:寄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运营监督与执法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注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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