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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消费者表示,买房时在售楼处看样板间觉得挺好,但实际交房后在空间感方面却差好多。为了探究样板间的“奥秘”,上海市消保委暗访该市部分新盘的售楼处,发现这些样板间的家具很多可能都是“缩小版”。2月15日,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注意,楼盘样板间家具或多为“缩小版”,甚至有床长仅1.63米。
(据澎湃新闻)
有业内人士曾介绍,那些“缩小版”家具被戏称为“道具”,其使命就是让房间看起来大、空间功能齐全,这种操作在业内并非秘密。开发商使用“缩小版”家具布置样板间,且不明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信息的嫌疑,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引人深思的是,样板间是房地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产物,使用“缩小版”家具的现象已存在许多年。新房交付从毛坯房转向全装修房已试行多年,如今更是全面推行,因此,对楼盘“样板间骗局”必须下力气进行治理了。
样板间是开发商对商品房的一种包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品包装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得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玩包装“花活”可能触犯法律。样板间可以视为对商品房的包装,是购房者买房的参照,岂可任由“样板间骗局”横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对于样板间的设置应有明确的规范性、强制性要求以及严格监管,不能仅靠消协点名。进入全装修时代,样板间不宜仅是展示样板,还必须是交付样板,陈设的家具应是正常大小,墙体应是正常厚度,装修装饰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与项目实际交房状况保持一致。总之,不能有任何“伪装”,而监管应有一套严格的防“伪装”策略。
只有做到这样,才能让广大购房者买得安心,也才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