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是什么?
自住商品房户是政府在出让土地时限制的竞争性地价,原则上平均售价比同地段同质量的商品房价格低30%左右。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不大于140平方米的房屋主要面向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不符合保障房购房资格的人群。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如何买卖?
自住商品房买卖的条件:
1、购买资格
按照限购政策,在本市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不再受区县限制,可以跨区买房。
2、优先购买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1)本市户籍无房(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单身人士在其中必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等待家庭。
3、面积户型及价格标准
自住商品房建筑面积主要在90平方米以下,大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原则上,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在比相同位置和质量的商品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
4、销售和注册管理
(1)在办理相关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和销售网站上公示房屋的单位、户型、价格等信息。公示期根据有关规定不得少于15天,对于购房家庭,也需要在此公示期内申请购房。此后,工作人员将按照本市限购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对申请购房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查。
(2)自住商品房项目的相关手续和备案完成后,开发公司将出售给符合条件并获得批准的申请人。至于具体选房顺序,房地产开发公司会组织抽签,公平选房。就像一些经济适用房的抽签方式一样,整个程序需要公证和公开。
(3)登记部门在登记自住商品房所有权时,应当将房屋性质登记为“自住商品房”。
5、转移管理
事实上,我们已经出台了该房屋转让的相关规定。自住商品房购买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即使5年的期限结束了,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是,则按照当时同地段商品房价格与购买自住商品房时的差价的3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买人转让自住商品房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商品房。
6、对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于在申请过程中隐瞒经济收入事实家庭或其他方面的家庭,一经查实,购房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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