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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江苏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发布,其中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并网容量136万千瓦,力争新增光伏装机并网容量161万千瓦,累计光伏装机并网容量达到280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规模占本地发电机组比重超过18%。
支持发展用户侧储能,鼓励装机容量0. 2万千瓦以上的工商业光伏电站,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储能设施存储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要求配建储能系统,为电力系统提供一定容量支撑和调节能力。加强对储能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维主体的资质管理,严格落实储能设施选址、建设等安全标准规范,选用可靠的储能设备,特别是要注重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和房屋结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十四五”期间,对于完成新增并网目标,安排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地区,市级自 2022年起分年度给予补助。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地区,最高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地区视情给予奖励(以上政策针对无锡市区,江阴、宜兴结合实际自行参照落实)。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