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3月7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浙江电网2022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通知,根据“两个细则”规定,现正式发布浙江电网2022年10-12月“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见附件)。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据此通知,将“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连同2023年2月份电费一并进行结算。
原文如下:
附件: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发布浙江电网2022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通知(浙监能市场〔202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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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浙江电网2022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通知,根据“两个细则”规定,现正式发布浙江电网2022年10-12月“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见附件)。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据此通知,将“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连同2023年2月份电费一并进行结算。
原文如下:
附件: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发布浙江电网2022年10-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的通知(浙监能市场〔2023〕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