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4日,中金环境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期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大理创新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理创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终止及回购协议》。

2017年6月,中金环境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中标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合作期限内,中金环境与大理创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政府出资方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即大理创新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及后续运营工作,其中,中金环境持股90%,政府方代表持股10%。

2020年7月,该PPP项目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10年。经政府竣工决算审计,该PPP项目审定投资额为4962.10万元(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款196万元)。

该PPP项目建成后,由于污水处理量不足,项目运营长期未达到设计产能。近期,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大理上登工业园区拟结合后续规划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整合,故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提出对该PPP项目进行回购的意见。结合该PPP项目前期运营情况及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及项目公司同意提前终止PPP合同及政府回购,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按照协议,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向公司子公司支付项目回购资金总额为5424.88万元(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剩余未收回的建设成本-使用者付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款)。

公告称,本次终止协议的签订是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项目公司利益的情形,各方均无需对协议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