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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7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文件指出,力争电力需求响应交易规模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的5%左右,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非严重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

市场主体方面,市场主体包括负荷聚集商、电力用户等。负荷聚集商聚合各类电力用户需求响应资源,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电力用户分为市场化交易用户和非市场化交易用户,市场化交易用户分为批发用户和零售用户。批发用户直接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零售用户可由已代理其中长期交易的售电公司作为负荷聚集商聚合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也可直接参与。在同一月度内,交易用户仅能以批发用户或者零售用户身份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不能在两个身份之间来回进行切换。

现阶段,暂由售电公司注册为负荷聚集商,聚合其零售用户的需求响应资源。市场化交易用户提出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时,售电公司原则上应受理。非市场化交易用户暂不参与需求响应。

现阶段,仅限售电公司注册为负荷聚集商。负荷聚集商聚合的单个虚拟电厂响应能力不低于0.1万千瓦,单个需求响应资源响应能力不低于0.01万千瓦,响应时长均不低于 1小时。

结算方面,需求响应结算采用日清月结的方式,每月8日前完成结算。需求响应中标并提供有效响应容量的市场主体,按小时计算调用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负荷聚集商的调用收益=∑各虚拟电厂的调用收益=∑各虚拟电厂有效响应容量×响应价格×响应时间-考核费用

批发用户的调用收益=∑各电力用户有效响应容量×响应价格×响应时间-考核费用

需求响应总调用收益=∑负荷聚集商的调用收益+∑批发用户的调用收益。虚拟电厂与零售电力用户之间先进行调用收益(含考核费用)的缩放处理,再按零售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计算调用收益分成。

资金来源方面,现阶段,市场用户的月度需求响应补助资金由全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共同承担,按月度实际交易电量进行分摊。度电分摊价格上限为0.5分/千瓦时,超出上限时,按度电分摊价格上限执行。即按0.5分/千瓦时乘以月度实际交易电量得到月度实际需求响应补助资金,并按其与月度需求响应补助资金原总额的比值,等比例调减各市场用户的需求响应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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