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
政策篇
国家能源局:2023全年风光新增装机1.6亿千瓦
【资料图】
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入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夯实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扎实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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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禁止在黄河滩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4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条例指出: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在黄河滩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如果违反条例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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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储10%*2小时、屋顶光伏“能建尽建”!江西2023年风光发电竞争优选开启
4月13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能建尽建”原则,通过绿色通道纳入建设计划。对已列入规划项目库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由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妥善做好衔接。
为安全经济配置系统灵活性资源,2023年首批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优先支持以下方向:(一)优先支持煤电和新能源联营项目和已建设的“新能源+储煤”项目。(二)优先支持探索新能源发展新技术新路径的项目、新能源产业链骨干企业开发的项目、同步建设氢能等新技术示范的新能源项目(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计划书,并出具必要支持性文件)。
并网要求方面,为便于电网接入,申报竞争优选的项目应同步落实调峰能力(火电灵活性改造,10%、2小时储能等)。需要新建接网工程的项目,其接网工程应已纳入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万千瓦。风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3年内建成;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1年内建成。逾期未建成的项目,不再保证其接网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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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支持企业自建风、光等绿电项目,实施绿色能源替代工程
通知指出,优化项目环评流程,除国家审批项目外,依规开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的海洋工程环评并将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履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实现降本提速。对于石化化工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大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特别是涉及生态环境评价较为复杂的建设项目,通过提前介入、现场服务等方式做好规划环评审查、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效率。鼓励企业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支持企业自建光伏、风电等绿电项目,实施绿色能源替代工程,提高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支持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并网。支持企业利用合作建设绿色能源项目、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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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市发布“十四五”光伏发展规划
日前,广东潮州市发布“十四五”光伏发展规划,规划提出锚定“3060”总体目标,至2025年潮州市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下:光伏装机规模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不断提高。“十四五”期间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1360兆瓦,远期规划装机规模为2250兆瓦;集中式光伏示范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1000兆瓦,远期规划装机规模为2000兆瓦,促使太阳能清洁能源成为潮州市能源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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