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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运行[2022] 471号) 要求,为有效应对电力供应缺口,加强电力运行调节,深化电力负荷管理,建立互动友好型需求侧管理模式,提升电力负荷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的通知。

按照“分批改造、逐步接入”原则,2023 年 12月底前全省高压用户完成控制回路改造并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高压用户负荷监测能力达到 100%,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我省最大负荷的 5%以上。其中,新装 10 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负荷管理装置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投运;存量 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按照“高耗能用户优先接入,其他用户有序接入”顺序实施: 单户用户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可控负荷原则上不得低于其最大负荷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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