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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5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其中包含7个附件:
附件1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第2版)
附件2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第2版)
附件3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第2版)
附件4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运行第2版)
附件5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运行第2版)
附件6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准入退出实施细则(试运行第2版)
附件7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征求意见-某某单位反馈.xlsx预览
其中,附件2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第2版)中提到,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初期,采取“火电机组报量报价、新能源场站报量不报价、 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报量报价或自调度、市场用户报量不报价、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不报量不报价”的模式,参与日前市场申报的市场主体是10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公用燃煤火电机组、 省调平价新能源场站(特指风电、光伏,下同)、1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管辖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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