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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14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天富集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之框架协议》,新公司名称为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中新建电力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

协议内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甲方”)持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持有天富能源33.49%的股权,七师国资公司(以下称“丙方”)持有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68.76%的股权,各方拟以上述各方分别持有的股权并配套相应货币资金及有关资产共同出资设立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待履行完毕审计、评估程序后,各方分二期实缴出资,其中各方第一期出资按以下方式缴纳:

(1)甲方以其所持兵团电力集团的净资产(具体出资金额以届时评估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以及人民币10亿元缴纳第一期出资,拟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3.47%;

(2)乙方以其合计持有的天富能源33.49%的股份(461,775,740股)缴纳第一期出资(具体出资金额以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乘以所持股份计算的金额为准),拟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34.89%;

(3)丙方以其所持锦龙电力集团68.76%的股权(具体出资金额以届时评估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缴纳第一期出资,拟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1.64%。

各方第二期出资按以下方式缴纳:

(1)甲方以10亿元货币以及20亿元资产(具体出资金额以届时评估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缴纳第二期出资;

(2)乙方以天富能源5.37%的股份(74,112,636股)市值(具体金额以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乘以所持股份计算的金额为准)对应的货币缴纳第二期出资。

(3)经初步测算,各股东方出资全部到位后,兵团国资委、天富集团、七师国资公司分别持有中新建电力集团股权比例分别为54.53%、29.63%和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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