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绵城市

2012年4月,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海绵城市”概念首次提出。同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指南里对海绵城市的概念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降水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W利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且减少城市洪湧灾害的发生。

“海绵城市”是一种新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模式,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核心是应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雨水问题,包括水资源缺乏、雨水流失、雨水径流污染和暴雨洪涝灾害等问题。海绵城市应对各类问题有三种途径:

一是保护原有生态系统。保护自然河流、湿地、湖泊、坑塘、林地、草地等海绵体,使城市能够涵养水源,维持开发前的水文循环。

二是修复和恢复生态。由传统城市建设而遭到破坏的海绵体,采用生态 *** 进行修复和恢复。

三是新建海绵体。采用LID技术和设施,新建一些海绵体,控制开发强度,降低城市不透水面积,尽可能减小开发对城市原有水环境的破坏。

2、传统城市和海绵城市的比较

传统城市

战胜自然、改造大自然;城市功能相对单一;粗放式城市发展、高强度开发;增加地表径流、增加下渗;“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设计理念;原有水生态系统被改变。

海绵城市

尊重自然、顺应大自然;强调城市功能的复合;可持续发展、低影响开发;地表径流不变、减少下渗;“慢排缓释”、“源头分散”设计理念;保护、恢复和修复原有的水生态系统。

3、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情况

深圳

2018年度,经专家认定已完工海绵城市项目939个,新增海绵城市面积65平方公里,其中既有设施海绵专项改造项目521个。2017和2018两年,专家认定已完工海绵城市项目1361个,新增海绵城市面积达104平方公里,其中既有设施海绵专项改造项目719个。

珠海

截至2020年底,珠海市累计开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333项,完工284项,累计完成投资133.24亿元,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115.0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占35.63平方公里,占全市城市建成区面积(152.85平方公里)的23.3%。试点带动,全域推进,目前已完成海绵化小区改造45个、消除内涝点72个、整治和治理河道湖泊105个,通过“生态城市”+“海绵”的模式累计建成各类城市公园708个、1290公里绿道、640公里林荫道、220公里健康步道,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提升。

广州

2020年广州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须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截至去年11月30日,广州市已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建成区面积为274.1km2,占全市建成区面积1324.17km2(以2019年为水平年)的20.7%。

杭州

2020年杭州将建成含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主要项目110个,完成海绵区域化建设面积52.9平方公里,到年底,将有累计142.4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圆满完成“建成区25%的面积实现海绵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重庆

截至“十三五”期末,已建成达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281个,面积总计421平方千米,圆满完成我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的阶段目标。

上海

“十四五”期间城市建成区 40%以上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21年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是城市建成区50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统筹推进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系统等各类海绵项目建设。

南京

到2020年,南京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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