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及时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切实防范化解专项债券风险,我省建立了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预警及闲置资金超期收回调整机制。

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预警机制以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为核心,将加快专项债券拨付使用、减少资金闲置、降低使用成本的理念融入专项债券拨付使用全流程。分类实策、分级防控专项债券资金闲置风险,主要从项目支出进度和地区(部门)支出进度两方面进行考核。

对于项目支出进度考核,按照序时进度设置项目支出进度指标,一次不达标的项目列入不达标项目清单,连续半年不达标的项目列入预警项目清单。对不达标的项目暂停专项债券后续发行,对被预警的项目核减后续发行额度,对超12个月未支出完毕的项目收回资金调整使用,倒逼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使用。

对于地区(部门)支出进度考核,设置“一主一辅”考核指标,主指标为地区(部门)整体支出进度,辅指标为不达标项目占比。结合“两个维度”划定预警区间,整体支出进度由低到高设红橙黄绿四个等级,不达标项目占比由高到低设三个区间,两个维度结合划定不同的预警区间。实施“三级防控”措施,处于一级预警区间的暂停专项债券发行,处于二级预警区间的约谈分管负责人,处于三级预警区间的核减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压实市县政府及省级主管部门主体责任,避免债券资金沉淀闲置,尽快形成有效投资。

专项债券闲置资金超期收回调整机制以完善专项债券支出常态化监测机制、有效防控资金闲置风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坚持五项原则,统筹指引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即调整安排的项目必须经审核把关具备发行和使用条件;优先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选择与原已安排的项目属于相同类型和领域的项目;优先用于本级政府符合条件的项目;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记者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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