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今年8月实施后,顺应了居民家庭个人安装充电桩的需求。那么,涉及人防车位的充电桩如何申请安装?日前,市住建局(人防办)在省内率先出台文件进行了规范。
根据新出台的《镇江市居住区人防工程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使用规范(试行)》,车位使用(租赁)人在取得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同意后,严格按照《镇江市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进行申报和安装。因引入外接电源线缆确需穿墙打洞的,或是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有影响工程防护效能的,须由使用单位按照人防工程改造程序,报请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新规还对使用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四方的管理责任进行了界定。
除居住区人防工程外,其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结建的人防工程,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时参照此规范执行。
人防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如何打申请?据介绍,只要居民向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一般为物业管理公司)填写申请表格,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填写“使用承诺书”即可。(记者:方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