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人员朱某上周被传唤到梁溪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朱某曾在2020年9月因醉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发现,朱某最近连续几次开车上路。面对交警询问,朱某承认自己“技痒”且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偶尔开次车不会“运气那么差”,而事实上他已在不知不觉中被交警发现和记录下来。目前,朱某因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无独有偶,糜某近日接受了经开交警大队调查,糜某于2021年6月因危险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发现他上月开车出现在路上。在证据面前,糜某承认由于上班距离比较近,就心存侥幸开了车。为此糜某将受到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常见造成“失驾”的情形包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因毒驾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等情况被注销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扣留或吊销驾驶证。此外,如果驾驶证记分累计超过12分,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被扣留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造成驾驶证被注销等,驾驶人也会被列入“失驾”人员名单。“失驾”人员没有了驾驶证,可尚有一定驾驶技术“傍身”,于是个别人时间一长就会忍不住偷偷摸方向盘。交警指出,“失驾”人员本就存在驾驶陋习,违法上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事故受害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失驾”人员开车上路可谓是道路上的“不定时炸弹”。
从交通指挥中心了解到,为了更好地监管“失驾”人员,交警部门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通过科技手段进行精准的预警查控。民警金晓东介绍,以往对“失驾”人员管理主要依靠人工比对,升级使用智能平台后,将人、车、道路、环境等与交通相关联的信息集成,创建重点车辆、人员分析研判模块,可以实现全天候数据采集和自动识别。简单来说,如果一名“失驾”人员自己名下没车了,开着亲友的汽车不定时出门,企图逃避查处,也是会被发现的。交警还分析发现,“失驾”人员有了第一次再驾行为,往往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违法。交通指挥中心与交警大队指挥室形成联动,执勤民警收到指令后在“失驾”人员驾驶车辆多次途经的路口、路段实施布控拦截,对活动轨迹少的驾驶人则收集证据进行传唤,管控效率明显提升。据统计,从4月下旬至今,交警部门已查获违法开车上路的“失驾”人员73名,其中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人64名,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9名。晚报记者 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