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推动村(社区)积极主动为村(居)民代办与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事项,李渡镇全面加强村级代办服务建设,不断夯实全镇基层治理工作。

一、规范机构功能标识。在村级建制优化调整改革后,为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李渡镇全面加强村级代办服务建设,坚持与党建亲民化改造改造深度结合的原则,在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实施规范机构功能标识,达到一室多用、一室多能的使用最大化效果,要求村(社区)“两委”干部一律到便民大厅实行集中办公,直接面对面服务群众,切实增进干群关系,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坚持代办服务“五原则”。为打造“忘忧渠县、真情代办”服务品牌,李渡镇坚持代办服务“五原则”,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便民原则。将村民生产生活及基层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尊重村民自主选择权利,自愿委托代办事项,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二是公开原则。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及时公开代办事项和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申请条件和材料、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承办人员和责任,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积极简化程序、精简材料、提速增资,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三是法治原则。全镇在代办服务事项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超出代办范围事项当场作出一次告知。四是效能原则。对承办事项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服务质效,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五是无偿原则。全镇上下对所有代办服务事项,除按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无偿代办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

三、创新代办服务建设。全镇围绕“建设、运行、管理”,履行好便民服务中心的主体责任,依托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台,明确5名村(社区)干部为转兼职民事代办员,树立“一个口子代办、全程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台,将电子政务向村(社区)延伸,利用“天府通办APP”,实现群众办事“网上办”“就办”,积极促进村级代办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务实运转,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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