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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昨晚发布公告对“亳州市2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额等进行澄清。

近日,有媒体发布题为“阳光电源重金投资省内光伏电站”的文章,文章称“在签约的光伏发电项目中,阳光电源在亳州市2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颇为引人注意。该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

公告显示,阳光电源于5月9日与亳州市人民政府就在亳州境内开发建设光伏电站事宜进行了签字仪式,并于5月13日签订投资意向性协议,公司同意拟在亳州市境内投资建设200MW光伏电站项目,具体投资额根据市场情况另行约定。但未约定媒体报道中出现20亿元的投资数额。

阳光电源还表示,公司全部项目投资计划5年内完成,规划建设50MW地面光伏电站以及150MW屋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实现并网发电。

阳光电源强调,公司与亳州市政府签署的只是意向性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双方具体的项目投资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另行约定,拟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审核等程序,上述项目的投资规模等亦未经可行性研究,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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