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天然气和电力价格飙升,欧盟委员会正在计划对欧盟的电力市场设计进行全面改革。最近一个月,欧盟委员会就其电力市场设计改革展开商讨,预计今年3月公布提案。以丹麦为首的欧盟七国公开联名信呼吁,不要仓促对欧盟电力市场进行重大改革以应对能源危机,而是呼吁对欧盟电力市场系统进行有限的调整。联名信中表示,“任何超出对现有框架进行针对性调整的改革都应以深入的影响评估为基础,不应在危机模式下采用。”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 作者:冯子珊 编译)
以下为联名信全文:
(资料图)
一、摘要
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德国、拉脱维亚、卢森堡和荷兰等欧盟7国反对进行大范围颠覆性改革,建议欧盟委员会更有针对性的进行欧盟电力市场改革,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三点:
一是保留当前设计的优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
二是支持绿色转型,鼓励投资可再生能源;
三是为消费者带来实惠。
二、原文
过去十年,欧盟电力市场的一体化为欧盟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包括更低的批发价格、更大的供应安全性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整合。电力市场改革必须根据其对这三个关键目标的贡献来评估。它应支持以社会最低成本向脱碳系统过渡,并确保在向高效可再生能源系统过渡时始终保障供应安全。这将为消费者带来好处,同时保护他们免受价格高峰的影响。
2022年,由于俄罗斯对欧洲的能源战争及核能、水力发电的低可用性,欧盟电力系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导致了一段时间内天然气供应减少,随后导致电价高企且异常波动,使欧洲家庭和公司面临严重压力,并造成分配挑战。然而,内部市场已被证明具有弹性,能够有效分配需求和供应,并在危机时期充分发挥互联互通、跨境贸易和欧洲团结的好处,确保整个欧洲的供应安全。与此同时,这场危机挑战了消费者的负担能力,欧洲在吸取去年的教训时需考虑这一点。
在此过程中,欧盟绝不能忽视实现更大目标所需要的东西:雄心勃勃的中长期气候和能源目标,同时保证供应安全和可承受的价格。这需要一个运转良好的欧盟电力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中,价格信号确保了欧洲发电机组以最低的可用成本高效调度,引导和激励需求和供应的灵活性,以实现高效的部门耦合,并引导电力行业节能和脱碳所需的投资。至关重要的是,应对可负担电价和供应安全挑战的努力不能危及脱碳努力和电力市场的良好运行。
欧盟电力市场设计的任何变化都应基于对影响的评估,并以以下关键原则为指导:
保留欧洲电力市场一体化。通过继续整合欧盟电力市场,通过互联容量,自由形成批发电价和消除整合障碍,我们保障了所有成员国电力市场整合的利益。这包括确保欧洲成本最低的发电机组可用于满足特定需求,确保电力流向价格最高的地方,并确保供应安全。在这方面,有必要回顾一下,根据ACER的估计,与没有跨境流动的情况相比,当前的欧盟市场设计在过去十年中每年多产生了340亿欧元的收益。
维护和改善投资绿色转型的激励机制。根据REPowerEU的估计,为了实现气候目标,从2021年到2030年,欧盟每年需要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4870亿欧元。为了确保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的普及,也需要类似的投资。为了实现这些投资,我们需要一个可靠、可预测和强大的市场框架,以确保投资者的信心,同时解决可再生能源和安全容量的问题。地缘政治的挑战,使欧盟具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显得更加重要。因此,我们也对将临时紧急框架引入的一般收入限制作为常规市场的永久功能表示怀疑,因为这可能会损害投资者对所需投资的信心。
确保短期市场的效率,优化远期市场的运作。基于边际定价的有效短期市场为实现有效价格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脱碳电力部门提供了足够的调度和投资激励。正常时期的超边际租金为投资于具有成本效益的技术提供了重要的激励,因此有助于将发电系统成本降至最低。这些短期的市场信号应该得到运作良好的远期市场的补充,以激励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也让消费者更快地从低价可再生能源中获利。市场设计改革应能支持远期市场的流动性,有必要对远期市场参与的现有障碍进行全面分析,可以推广补充性金融工具,例如金融购电协议。
保持市场激励和公平竞争环境。为了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低成本传递给消费者,可以加强以市场为基础的电力购买协议的相关性,应该消除PPA的障碍,并应该探索如何激励PPA的使用。根据各国国情,私人和政府支持的差价合约如果有利于可再生能源转型,就可以在长期市场中发挥作用。对于价差合约来说,重要的是它们保持市场的正常运转,不损害投资者的信心,并且它们的设计能够保留对当前市场环境的反应。因此,由于生产者优化差价合约收入的动机可能会抵消系统需求,我们担心会将它们应用于可调度发电。因此,差价价差应该是自愿的,不应该追溯,应该集中在新的可再生能源投资上,价格应该根据国家援助指导方针通过竞争性拍卖或招标来确定,而不是根据管制价格或成本加成方法。价差合约还应巧妙设计,以保留对当前市场环境的反应。我们还应该探索各种方案,以改善工业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得电力的条件。
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使他们能够参与能源转型并从中获益。目前的危机表明,某些消费者群体,如私人家庭,应该得到更好的保护,以应对意外的电费上涨。这可以通过限制消费者对特别是批发市场潜在冲击的敞口来实现,例如,通过限制供应商投资组合中的风险量和改善他们的对冲机会来实现。同时,应平衡供应商的财政负担,避免市场力量的集中,并需要确保有竞争力的价格。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对短期市场波动的风险敞口水平。因此,可变(甚至动态)价格合同和固定价格合同都应该是可用的。在电力供应商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防止不公平的做法。此外,特别重要的是要考虑那些解决方案,使消费者免受意外电费上涨的影响,同时使他们能够并激励他们为绿色转型做出贡献。例如,通过节约能源和灵活地满足他们的需求。随着可再生能源生产份额的增加,这一点变得越来越重要。最后,我们还应减少新市场参与者(如生产消费者和能源社区)的进入壁垒,促进能源共享,更好地利用分布式小规模安装的系统服务,从而有助于降低消费者的能源账单和电网/系统运营。
提高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导致价格高或低的外部冲击可能在未来再次发生。电力市场应该为此类外部冲击做好更好的准备。这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创造市场信任,支持稳定的投资环境。例如,这包括改进金融工具和远期市场,以更好地处理风险暴露,并更加注重市场一体化。此外,应加强基于市场的电力购买协议(PPAs)的相关性。
每一次市场改革都需要让可再生能源市场更加健康,并确保有效的价格信号,使其灵活发展。随着我们继续将更多的可再生能源整合到欧洲电力系统中,储能和需求侧响应等灵活性资源对维护供应安全越来越重要。为了使这些灵活性资源充分发展,我们的电力市场设计必须确保有效的价格信号,反映对灵活性的波动需求。我们尤其应该更好地利用日内和日前市场的需求反应,因为这在当前的市场设计中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确保有效的跨境贸易是保障供应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个开放和竞争的欧盟内部能源市场是确保供应安全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通过跨境贸易和跨境实物流动确保供应安全。因此,正如ACER所建议的那样,我们必须在短期市场的坚实基础上继续努力。
本着这些原则,我们期待继续讨论如何以有针对性的方式改善欧盟电力市场的功能,以确保未来一个高效、互联互通和一体化的内部电力市场。任何超出对现有框架进行有针对性调整的改革都应以深入的影响评估为基础,不应在危机模式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