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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持证增量配电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增量配电企业保持法定许可条件,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赴徐州、连云港两地,对徐州彭源配售电有限公司、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家增量配电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依据主要是《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核查内容包括持证增量配电企业是否持续符合法定许可条件,是否超越许可范围开展配电业务,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开展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和报送相关信息等。核查方式包括现场听取汇报,问询情况,查阅资料等。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针对此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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