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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新疆交建发布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其中新兴产业投资领域包括风电、光伏、氢储能、碳交易以及“交通+能源”等路衍经济类项目。

文件指出,进入运营期的经营性项目,项目公司应定期预测市场前景,分析效益,对于运营期5年时间(不含建设期)内不能实现现金流平衡,或10年(不含建设期)内不能实现盈亏平衡的经营性项目,项目公司协同投资发展中心提出资产处置或退出方案建议。

投资亏损超过投资总额20%(含20%)以上的,继续投资会带来更大损失或严重亏损,投资项目应申报中止、终止或退出。

当投资人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所得税后)不满足基准值时,需通过弥补施工利润的方式使其达到1.3*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视为投资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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